成人高考帮手网

您好,欢迎访问成人高考帮手网

北京警察学院专科专业_北京警察学院专科专业就业怎么样

2024-04-30 15:33分类: 学习心得 阅读:

北京警察学院专科专业_北京警察学院专科专业就业怎么样

今天,我将与大家共同探讨北京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的今日更新,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文章目录列表:

1.北京警察学院专科入警率
2.什么大专警校有警犬类专业?
3.北京警察学院交通管理工程出来做什么
4.北京警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北京警察学院专科专业_北京警察学院专科专业就业怎么样(图1)

北京警察学院专科入警率

北京警察学院公安专业近三年入警率保持在95%以上,甚至出现了99%的入警率。

北京警察学院成立于1984年,其前身是于1949年4月创建的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后又历经了北京市公安学校、北京市人民警察学校、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等几个重要发展时期。学院隶属北京市公安局,被誉为首都警官的摇篮和铸造警魂的熔炉。?

北京警察学院的具体地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11号,校园占地1200亩,建筑面积达18万平方米,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担负着为首都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高素质公安人才的任务,是一个集学历教育和民警在职训练为一体的现代化教育训练基地。?

目前,学校设有侦查系、公安科技系、治安系、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系、公安管理系;还开设了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治安学、道路交通管理工程、公安管理等6个本科专业,学校的专业都具有鲜明的公安特色。?

由于教育部门并没有明确规定某大学是几本,根据北京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布的信息可知该校在北京是第二批次招生,所以一般都认为北京警察学院是二本大学。目前,北京警察学院的招生对象范围只包含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考生。

什么大专警校有警犬类专业?

这些大专有警犬专业:北京警察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贵州警察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1、北京警察学院

北京警察学院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首都应用型警务人才培养基地、公安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首都在职民警培训基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专车驾驶员培训基地、公安部外警培训基地和警务驾驶训练基地。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5月的东北公安技术训练大队;1949年改为东北公安干部学校;1954年更名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1954年公安部重庆化验训练班、上海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等并入;

1956年更名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1981年11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立,和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合署办公;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3、贵州警察学院

学校创建于1950年,始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54年更名为贵州省行政干部学校。1975年更名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

1980年,学校又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2000年,两院合并,成立专科层次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并更名为贵州警察学院。

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是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核准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9月的甘肃人民公安学校,1978年恢复办学后称甘肃省公安学校,1980年更名为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2001年7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扩展资料

警犬技术是警察机关根据警务需要,训练(training)、使用(using)、管理(manage)、繁育(breed)警犬以及对警犬疾病进行防治的一种专门技术。它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体现出来:

1、警犬;

2、警犬嗅认;

3、警犬作业;

4、警犬训导员。

知识技能

1、掌握警犬训练及使用的理论、方法、技能;

2、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3、警犬繁育及警犬疾病防治;

4、能在相关部门从事警犬技术教学及科研。

北京警察学院交通管理工程出来做什么

北京警察学院交通管理工程专业的毕业生可以从事交通警察、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交通技术员等职业和工作,具体如下:

1、交通警察:毕业生有机会成为交通警察,执法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交通流量,处理交通事故等。

2、交通管理部门工作:毕业生可以在各级政府的交通管理部门工作,参与交通规划、交通管理政策制定、交通安全教育推广等工作。

3、交通技术员:毕业生可以从事交通技术员的工作,负责交通信号灯、路口安全设施等交通设备的维护、改造和调试。

4、交通安全督导员:毕业生可以担任交通安全督导员,监督和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5、交通安全研究员:毕业生可以从事交通安全研究工作,参与交通事故数据分析、交通安全政策研究和科研项目等。

6、交通管理系统工程师:毕业生可以从事交通管理系统设计、开发和维护工作,包括交通智能化系统、交通信息管理系统等。

7、交通安全教育专家:毕业生可以从事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参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培训驾驶员和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等。

北京警察学院简介

北京警察学院(Beijing Police College)是中国***北京市委主管、北京市公安局领导,以培养中国公安干部和高级警察为主要任务的本科高等警察研究型院校。下辖北京警官职业学院和北京警犬学校。学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占地面积约98.2万平方米。

北京警察学院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成立于1948年的北平公安干部培训班。1957年,学院正式成立,是中国公安系统最早的一所教育机构之一。学院秉承“忠勇和谐,知行合一”的校训,努力培养德才兼备、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优秀公安人才。

学院设有公安管理、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警犬技术等多个专业学科。学院拥有一支素质较高、专业水平较强的教师队伍,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积极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北京警察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高尚政治品质、扎实专业基础、卓越职业素养的公安干部和警务人员,为社会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公安服务。同时,学院还积极推进公安科研工作,为公安改革和创新提供理论支持。

作为中国公安教育培训的重要基地之一,北京警察学院在警务教育和研究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它的使命是培养高素质的公安人才,提供在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利益方面的优质专业教育和培训。

北京警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北京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北京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局)部署要求,结合北京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本、专科招生实际,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层次公安专业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北京警察学院;英文全称:Beijing Police College。

第五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包括大学本科,学制4年;大学专科(高职), 学制3年。

第六条学院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11号。

第七条 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北京市人民政府为举办者、北京市公安局为行政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为教育主管部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一所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设立本、专科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纪委,对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

(一)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侦查学、治安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

(二)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刑事侦查技术。

第十二条 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

(一)根据市局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提出的由学院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情况进行编制;

(二)考虑公安的职业特殊性,招收女生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经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后,报市局、市教委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条件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公安专业招生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工作由市局统一组织实施。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学院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五)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六)高中毕业;

(七)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六条 招生对象:招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考生。

第十七条 政治条件:

考生本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勇敢机警,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并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有其他不适于做人民警察情形的。

第十八条 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9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其他:两耳无重听,无口吃,嗅觉不迟钝,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须在正常范围内;思维敏捷,心理健康。

第十九条 体能条件: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二十条 心理条件

聘请公安部或北京市公安局指定的专门机构,组织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和政治考察划线的条件之一。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属提前录取院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学院录取安排在本、专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录取通知书均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同时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选考科目:本科专业侦查学、治安学、涉外警务、公安管理学专业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及方向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中任意一科。专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进行录取,不涉及选考科目。

第二十三条 本、专科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北京市高招办统一发布的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学院本科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需达到90分以上(含);报考学院专科专业的考生,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政治”和“信息技术”两门成绩须达到 “合格”。

外语语种要求:学院只开设英语语种的外语公共课。

第二十四条 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从高考分数、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分专业录取时坚持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第一志愿所报专业均未能录取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予以退档。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选考“思想政治”科目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选考“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另外,学院认可北京市当年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照顾加分项目。

若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规则及确定专业方法与前一致。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入 学

第二十六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

侦查学、治安学、涉外警务、公安管理学专业4200元/年;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及方向4600元/年。住宿费标准:750元/年。

第二十七条 奖励与资助: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伙食补贴;学院为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优异的学生评定相应等级的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学生待遇及管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集中住宿,统一着人民警察制服,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八章 毕业与就业

第二十九条 按学籍管理规定,学院为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本科生按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有关规定,学生毕业时可参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并经政审、体检、心理测试和身体素质考核,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者,由市局择优录用。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电话、学院网址、招生办电子邮箱及公众号:

联系电话:(010)89767080

监督电话:(010)89768421

学院网址:www.bjpc.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bjpczhaoban@126.com

微信公众号:北京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

微博公众号:北京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

快手公众号:北京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

抖音公众号:北京警察学院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北京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好了,今天关于“北京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北京警察学院专科专业”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微信号咨询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

在线报名

郑重声明:本文内容、数据、图表等来源于网络引用或其他公开资料,版权归属原作者、原发表出处。若版权所有方对本文的引用持有异议,请联系成人高考帮手网,本方将及时处理。本文的引用仅供读者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目的。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网站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读者阅读本文后做出的决定或行为,是基于自主意愿和独立判断做出的,请读者明确相关结果。如需转载本方拥有版权的文章,请联系成人高考帮手网注明“转载原因”。未经允许私自转载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上一篇:专升本专业报考条件须知

下一篇:医疗本科专业有哪些_医疗本科专业有哪些专业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成人高考帮手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