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学专科招生计划_内蒙古大学专科招生计划表
內蒙古大学专科招生计划_内蒙古大学专科招生计划表
接下来,我将会为大家提供一些有关內蒙古大学专科招生计划的知识和见解,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大家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下面,我们开始探讨一下內蒙古大学专科招生计划的话题。
文章目录列表:
1.内蒙古民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2.内蒙古: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3.内蒙古大学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4.内蒙古:2021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5.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今年还招专科吗
6.2022年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内蒙古民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院校名称:内蒙古民族大学
学校代码:10136
院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学校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含高职)、
校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西)536号
邮政编码:028043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内蒙古民族大学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条件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和各省(市、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对考生所填报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七条 不限定男女比例,体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美术类、医学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专业无色盲、色弱。
第八条 体育教育专业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达到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蒙语授课的体育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汉语授课的体育类专业,要有较好的汉语水平,经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蒙语授课的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考生,经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九条 艺术类、其他艺术类、编导类录取原则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考生生源地统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均需达到生源地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以下原则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数=专业考试成绩×60% +文化课成绩×40%)。
(2)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舞蹈学专业:招生类别为汉授其他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汉授其他艺术批次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要求,按照复试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报名条件为: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性疤痕。
(2)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
(3)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考生其他身体健康状况,请自行参照《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以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相关规定。
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我校与内蒙古师范大学联合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
4.艺术类考生需根据报名条件逐项自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录取时以《高考体检表》中的体检信息为准,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条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1.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专业(汉语授课)英语笔试成绩要求不低于115分,英语口语达到合格标准;英语专业(蒙语授课)英语笔试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
2.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授课)专业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
3.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语文、英语成绩要求均不低于90分。
4.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授课)专业数学成绩要求不低于85分,数学与应用数学(蒙语授课)专业数学成绩要求不低于5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汉语授课)专业数学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
5.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中英文双语授课,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
6.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医学类、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类等汉语授课的专业,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7.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校企合作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学后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间可以互相转专业,校企合作专业间互相转专业。
8.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入学后不可转专业。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
9.护理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专业学制4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1.少数民族预科班(心理学)只招收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的汉语授课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只招收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达斡尔族、鄂伦春自治旗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鄂温克族及额尔古纳市的俄罗斯族的汉语授课考生。
1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三年校本部学习,一年企业实践。
13.空中乘务专科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报名条件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相同,具体见第三章第九条第三款。
第十二条 平行分录取原则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对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择优录取。对于不区分文理录取的专业,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数学、综合择优录取。
对其他生源地考生,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执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专业以上级主管部门实际审批为准。
第十四条 学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
咨询电话:0475-8313584
微信公众号:nmdzsb(内蒙古民族大学本科招生)
学校网址:
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网址:
电子邮箱:zsb@imun.edu.cn
内蒙古: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内蒙古: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38。
第三条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学院占地面积503亩,学生规模6700余人,教职工493人。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2.0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00余万元,学院拥有实习实训室109个,校企共建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习基地40多个,实训教学面积3.3万平方米。学院图书馆藏书28万册,电子图书17万册。校园建筑总面积12.3万平方米,是赤峰市花园单位。
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在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落成;2014年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到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视察,并提出“享誉内蒙,走向全国”的殷切期望;2014年5月,学院获批成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4年5月30日,成立赤峰工业职业教育集团;2014年6月,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挂牌;2016年12月,获批成立自治区级机械制造技术专家院士工作站;2017年5月,成功举办赤峰市首届工业品博览会;2018年7月,承办了2018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智能制造及3D打印造型技术两个赛项的中国区决赛;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通过自治区科技厅验收。学院现有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技能大师1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1人。
目前,学院设有机械与自动化系、经济管理系、新能源技术与电子系、轻工化工系、冶金与工业设计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育教研部、智能制造学院等九个教学系(部、院)。学院紧紧围绕自治区和赤峰市重点产业布局,动态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强化工科专业特色,强化品牌专业建设,大力发展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业建设,形成了以智能制造、经济管理、软件数媒、食药化工、新能源汽车、建筑装饰为主体的专业布局,基本达到每个教学系均有1-2个特色专业。目前建成自治区级精品课2门,自治区级骨干专业2个,院级品牌特色专业11个。学院用敏锐的眼光着眼于专业的开发,用强有力的管理夯实专业办学,培养出了一大批身怀绝技的技术工人。专业与产业的完美对口结合,让大批学子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了自信,树立起了信心。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走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之路,与2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起良好的人才供求关系。与多家央企、国企、上市企业确立了长期用人意向,让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渠道越来越宽,越来越好。近5年,学院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0%以上。为满足部分毕业生继续提升学历的愿望,多年来,学院与内蒙古农业大学、赤峰学院、内蒙古鸿德学院等本科院校开展了专升本合作,打通了财会类、计算机类、食药化工类、机电类、建筑类等专业毕业生的专升本通道。2020年学院毕业生升本率达12%,学院将继续积极寻求与更多本科院校合作,力争实现毕业生升本率20%以上的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设立由院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
1.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据,以学院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学生就业为导向而制定,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执行。2021年高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招收民族预科生,蒙语授课,学制四年。
第四章录取
第八条提档比例
学院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九条录取规则
一、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所报志愿为依据,依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二、因专业要求限制,报考民航运输专业的考生:女性身高160-172cm、男性身高172-184cm、无纹身、*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填报我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
三、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考生位次依据所有考生总分确定,总分相同则按数学、理综、外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对口升学总分相同者,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第十条符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各类考生,我院录取按自治区招生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三条颁发证书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十五条我院招生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院网站:
2.学院招生:0476—58903105890311
第十六条学院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巴林北街22号,邮编024005
第十七条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476-5890929。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性质
地方综合性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满洲里学院所属各专业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其他学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学习(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交通学院等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北校区学习)。
(七)办学特点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首批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2004年全国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学校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学校和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学校。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十个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八)办学定位
有特色、高水平的综合大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内蒙古大学2015年招生总数为4450人。其中本科3800人,高职高专650人。
(二)录取批次
1.国防生:本科提前录取(随军事院校一同录取),政审、体检等按军事院校相同的标准进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
2.艺术类本科:本科提前录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
4.高职高专:专科一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管理网站查询。
网址:或。
(四)外语语种
本科:外语类专业,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
(五)外语口试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口试成绩,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口试)都在及格以上(笔试和口试均达到总分的60%以上)。
(六)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防生继续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总参、总政、总后〔2006〕6号)执行。
(七)男女比例
所有国防生计划只招收男生,艺术类部分专业男女分别招生,已在招生计划中注明。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八)保送生录取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九)高水平运动员选拔
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等文件要求,进行高水平运动队员选拔录取工作。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均按不超过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三)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时,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在报考我校的同一志愿中,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市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同一个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校内专业投档,先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如果某专业录取不足,在候补的考生中顺延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如生源仍然不足,调剂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
(四)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我校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60% 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 相加后的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市、自治区)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则学校可以对剩余专业计划调剂使用。
四、年龄要求
国防生要求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身体健康(含心理检测和必要的体能测试合格),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五、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二)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六、学费、住宿费和新生奖学金
(一)学费
1.本科: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3500元/年·人;汉授艺术7200元/年·人;蒙授文科、蒙授理科2800元/年·人;蒙授艺术5760元/年·人。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8000元/年·人。八省区协作计划招收的蒙语授课学生的收费标准与相应类别的汉语授课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2.高职高专:5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
600元/年·人—1000元/年·人。
(三)新生入学收费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七、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整个招生录取过程。
(三)学校对招生工作办公室、各院系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四)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六)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站公布和公示。
(七)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内蒙古:2021年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的全称为: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699,内蒙古自治区高职高专招生代码:792
第二条学院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满达东街曙光南路一号
第三条办法层次:专科(高职)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学校概况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普通高等教育为主,涵盖中职教育和成人函授教育。学院下设经济管理系、农学与马铃薯工程系、机电技术系、建筑技术系、畜牧兽医系、商务信息技术系、学前教育系、综合能力教学部、体育教学部、附属中等专业学校等十个教学系(部),现有在校生人数超过1万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乌兰察布职业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学院纪检委、招生就业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实施细则,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招生的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学校高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民族预科生入学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预选专业。
第十条提档比例:学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划定的批次录取,按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进行提档,一般为1:1。
第十一条学校志愿:学院欢迎考生填报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满,依次接收其它志愿或调剂考生。
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院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
1、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2、高职对口招生专业的专科学生,依次比较高职专业课综合、高职数学、高职语文、高职英语成绩,在招生计划内录取。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第十四条学校对考生的应试语种原则上不予限制。但受现有师资、设备等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一般按照英语组织外语教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日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致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其它
第十六条学费标准:我院2021年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均为每学年每人5000元。
第十七条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执行,并通过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八条凡正式被我院录取,在校期间完成各科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第十九条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参见当年学院的招生简章、招生专刊。
第二十条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生网址: /
咨询电话:(0474)8308311、8984421、8303449、8303456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今年还招专科吗
您想问的是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2023年招专科吗?不招。根据查询内蒙古大学官网显示。
1、2023年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的招生计划中全部为本科专业,没有专科专业。
2、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即内蒙古大学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6年的交通部呼和浩特交通学校,是交通部从国家战略布局角度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一所工科学校。
2022年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内蒙古 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内蒙古医科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招生 工作 ,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医科大学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内蒙古医科大学。
第三条?学校国标代码:10132。
第四条?办学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号);?锡林校区(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60号)。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 研究生 、普通本科、高职高专、继续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内蒙古医科大学设立由学校领导、招生 就业 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各 二级 学院相关负责人、校友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模,包括标准、条件和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九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执行“专业 志愿 清”的录取规则。区外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区外所有省份投档比例均设置为1:1,? 高考 综合改革省份按相应改革省份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内蒙古医科大学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十二条?我校开通咨询及申诉渠道,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 书 。
第十三条?英语专业只限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并且英语单科笔试成绩要求详见当年招生简章,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预科班学生入学就读满一年,成绩合格结业者,根据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成绩分流到各批次本科专业。
第十五条?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招考科类为文科和蒙授文科的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招考科类为理科和蒙授理科的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招考科类为医学类考生,依次按医学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选考科目总分、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凡考生在 填报志愿 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第十九条?考生统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 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 学习 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 考试 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其 它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专科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专业介绍 、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
第二十五条?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电话:0471-8136765,6636217,招生申诉电话:0471-6653034。
第二十七条?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附? 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内蒙古医科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内蒙古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好了,今天关于“內蒙古大学专科招生计划”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內蒙古大学专科招生计划”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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