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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族大学专科招生网_兰州民族大学专科招生网官网

2024-05-16 05:07分类: 专科学校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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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给我提供关于兰州民族大学专科招生网的问题集合。我将从不同的角度回答每个问题,并提供一些相关资源和参考资料,以便大家进一步学习和了解。

文章目录列表:

1.2022年西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2.兰州民族学院录取分数线
3.兰州民族学院是几本
4.兰大网络教育入学考试登陆入口
5.兰州交通大学招专科生吗
6.兰州大学成人学历提升报名方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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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西北民族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于2014年入选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有数学与应用数学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北民族大学(Northwest MinZu University),代码10742,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现有西北新村校区和榆中校区,西北新村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邮编730030;榆中校区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邮编730124。

 第三条 学校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西北民族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包括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各类专项计划及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预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预科招生重大事宜,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西北民族大学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研究拟订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

 (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七)对招生生源情况进行调研分析;

 (八)协调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2年学校普通本科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计划按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的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条 学校本科、预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少量本科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等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三条 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课程均采用英语授课。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本科一批次招生的省份,第一轮投档未完成计划时,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征集后仍然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所有剩余本科一批次计划数将转到本科二批次其他专业继续完成。

 第十七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原则录取。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高考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其中浙江、山东、辽宁、重庆、河北,实行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1:1“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录取;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苏,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八条 学校普通文、理科(含预科)及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相同分数下,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高考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对英语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民语类专业招生按国家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部分专业录取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俄语、阿拉伯语专业高考英语成绩达到单科成绩满分的60%;数学与应用数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专业高考数学成绩达到单科成绩满分的60%;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高考理综或化学(高考改革省份)成绩达到单科成绩满分的60%;物理学专业高考理综或物理(高考改革省份)成绩达到单科成绩满分的60%。各类专项计划录取时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三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1.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2.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甘肃使用美术与设计学类(唐卡)统考成绩、西藏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报考绘画专业的考生,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青海使用其他类统考民族工艺美术成绩报考绘画专业的考生,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

 1.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2.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志愿录取。

 2.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在甘肃、广西、贵州组织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的省份,使用该专业统考成绩;在浙江、江西、湖南、海南、云南,专业课使用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在安徽专业课使用模块四(舞蹈表演、舞蹈学等)统考成绩;在河南专业课使用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广东专业课使用舞蹈统考成绩;在湖北、西藏,专业课使用音乐学类统考成绩。

 2.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并符合该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体检要求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2)男性净身高175cm~185cm,体重(kg)=[身高(cm)-105] ×(1±10%);女性净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 ×(1±10%)。(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3)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法定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十四条 学校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文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经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和《西北民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进行招生。

 学校按以下程序进行录取:

 (一)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将由学校本科及预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

 (二)录取

 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考生数若小于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若大于招生计划数,则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部)负责组织复试,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在不超过第二学士学位总计划的前提下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学校将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标准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一条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西北民族大学学分制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5]948号)等文件,学校学年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普通类预科(文)、文科类专业3800元/学年;普通类预科(理)、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5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900元/学年;民语类文科专业2500元/学年;民语类理科专业3000元/学年;新疆文、理科预科3000元/学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零基础)专业招收考生免收学费;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9500元/学年。

 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

 在新生入学时,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 ****

 学校招生办公室:0931-2938300、2938301

 学校网址: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

 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931-2938568。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西北民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兰州民族学院录取分数线

预计2022年录取分数线是650分。根据查询兰州民族学院学校官网可知,该学校2020年录取分数线为614分,2021年录取分数线为621分,预计2022年的录取分数线为650分。兰州民族学院一般是指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是二本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简称西北民大,位于甘肃兰州,是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兰州民族学院是几本

兰州民族学院一般是指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是二本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简称西北民大,位于甘肃兰州,是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 扩展资料 学校肇始于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在兰州开办的藏民问题研究班和藏民学校。1950年1月,改建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第三部。1950年8月,正式成立西北民族学院。2003年4月,西北民族学院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

兰大网络教育入学考试登陆入口

兰大网络教育入学考试登陆入口: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入学考试。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成立于2000年元月,是学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归口管理单位,2001年开始招生。至今已在甘肃、青海、海南等14个省(区)设立校外学习中心80余个。

学校现开设行政管理、大气科学、护理学等11个专业。现有在读学生一万余名,毕业生九千余名,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适用性人才。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主要以互联网为媒介,通过网上学习、导学、答疑、讨论、作业等模式和纸质教材学习,必要的面授辅导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学活动,同时辅以短信平台、呼叫中心等手段向学生提供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始终坚持面向在职人员、面向行业、面向西部的办学方向,是国内率先开展行业合作、校企合作模式的试点高校之一。2006年和弘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技术合作,2007年加入奥鹏公共服务体系。

扩展资料:

兰大网络教育入学方式分为免试入学和测试入学两种。不具备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入学考试。

1、符合下列条件,可免试入学(护理学专业除外):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2)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任何层次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2、 符合下列条件,可免考部分科目。

(1)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考生,入学考试时可免考英语或者大学英语。

(2)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或者大学英语。

(3)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英语或者大学英语。

3、入学考试时间:每年的一月上旬,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各校外学习中心。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兰大网络教育

兰州交通大学招专科生吗

兰州交通大学招专科生。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范围:

日前,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正式发布。今年兰州交通大学将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5650人(比2022年增加200人),覆盖69个专业及方向。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计划:

艺术类专业205名(省内50名)、高水平运动队50名、国家贫困专项550名、地方农村专项340名、少数民族专项75名、国家民委专项1名。

新疆内地班5名、西藏内地班10名、中职对口招生(工业类)35名、甘肃预转本40名、新疆预转本33名,普通类计划4306名;计划招收高职(专科)生200名。

兰州交通大学学校概况:

兰州交通大学坐落在甘肃省省会城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州,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兰州交通大学学校规模及校徽说明:

1、学校办学规模

学校现有2个校区,占地面积1564亩,校舍建筑面积72.7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33.45万册。有22个直属学院(部),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129人,其中本科生22172人,研究生7380人(硕士研究生6998人,博士研究生382人),留学生278人,高职生1223人。

2、兰州交通大学校徽说明:

充分反映学校的建校历史,即“1958年建校”和“唐、京两院”的历史沿革,通过“1958”字样和篆体“唐、京”来表现,与西南交大的校徽篆体“唐山”如出一辙;重点突出学校的“铁路特色”和“工科优势”,通过铁路符号和工科符号表现。

“盾”的造型源自学校最近两次校徽均使用的典型元素,也和西南交大校徽的“盾”造型基本一致,一方面是原有校徽的延续性设计,另一方面蕴含了同西南交大之间的“相同血缘”关系。

图中齿轮上60个齿的造型和现有标志基本一致,只是数量有变化,60包含了两方面意义:一方面2018年为60年校庆,在校庆之年更换新校徽,有特殊的意义;另一方面有60年一甲子之意。

兰州大学成人学历提升报名方式什么?

1、考生须先在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本省各市(州)招办及所辖报名点。

3、甘肃省报名网址: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公共网) (教育网)。

4、凡报考兰州大学的外省考生,以本省招生管理部门的公告为准。

兰州大学招生对象和条件:

拥护中国***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年满 18 周岁。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医学类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3、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兰州大学学校简介:

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网络教育、成人教育(业余、函授)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类学历教育,同时承担各种非学历教育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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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由创办于1942年的南宁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发展而成,成长过程校名经历了南宁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广西革大农林水利专修科、南宁农业学校、广西农业专科学校、广西农业学校、南宁地区农业学校、广西农业学校、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变化,现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的一所以农类专业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02年8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重点中专广西农业学校升格为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7月被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5年12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扶贫办授予“全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7年7月被批准为副厅级建制的自治区直属高校,2008年12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批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1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6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广西特色高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高校”。

校训:立德明志、博文精技

校风:孝信善礼、勤实精新

校歌:绿色的摇篮

治校理念: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创新机制,增强活力;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强化特色,争创一流。

办学理念:适应市场设专业,双研并进促教学;首重德行抓质量,围绕就业育人才;走向社会广合作,矢志服务助三农;强化特色求发展,创建品牌争一流。感恩致远,诚信致远,敬业致远,创新致远。

育人理念:感恩致远,诚信致远,敬业致远,创新致远。

学生人数:学院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3334人,成人教育学生1762人。

学院地址:学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校园周边高校聚集、商业发达、公共设施完备,交通十分便利。

办学目标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律,按照德才兼备、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要求,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着力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以建设区域领先、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学校为办学目标。

基础条件学院占地面积65.8公顷,建筑面积38.83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62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8.7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9327.48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680.66万元。学院图书馆纸质藏书50.59万册,图书资源数据库6个,电子图书3100GB。已建成学生课堂刷卡和微信考勤系统、网络远程双向互动可视化教学培训系统、“一卡通”智慧管理系统、协同管理平台、教务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学生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校情分析与综合数据共享信息平台等20多个系统,学院基本实现教学、行政、生活等方面信息化管理。

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50人,其中专任教师522人,具有博士学位6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190人;具有正高职称21人,副高职称98人,获教育厅认定的“双师型”教师164人。有3个教学团队(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养猪与猪病防治课程、果树生产技术课程)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有14名教师被聘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广西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1名教师被评为广西高校教学名师,1人被评为广西先进工作者,1人获得广西五一劳动奖章。

专业建设学院开设的专业涵盖农林牧渔、生化与药品、土建、制造、电子信息、轻纺食品、财经、文化管理等8大行业,形成了以农科类专业为主体,农、工、商、经、管、文多学科、多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畜牧兽医、城市园林、食品加工技术、中草药栽培技术、园艺技术5个专业被确定为广西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畜牧兽医、食品加工技术、中草药栽培技术、城市园林、园艺技术等5个专业先后获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分别获10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目前,学院正在按照“扶需、扶特、扶优”的原则,着力把畜牧兽医类、农作物生产类、园艺类、园林类、中草药类、食品加工与检测类、信息技术类、汽车与机电维修类、企业管理类等九大类专业打造成为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优势特色专业群。目前,学院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共有58个。各教学系招生专业如下:

1.农学与园艺系:设置有农业生物技术、园艺技术、园艺技术(都市园艺方向)、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作物生产技术(含生态农业方向、现代农艺方向、有机农业方向)等6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2.动物科学技术系:设置有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医学(二年制)、动物医学(宠物养护与疾病防治方向)、水产养殖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宠物临床诊疗技术等7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3.药学系:设置有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药学、中草药栽培技术、中草药栽培技术(加工与营销方向)、中药学等6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4.食品工程系:设置有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机械应用与管理方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烹调工艺与营养等6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5.园林与建筑工程系:设置有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室内设计技术方向)、环境艺术设计(室内环境设计方向)等8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6.商贸管理与外语系:设置有工商企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投资与理财、酒店管理(高星级酒店运营方向)、商务英语(商务设计服务外包方向)、应用泰语、应用越南语、旅游管理(国际旅游方向)等11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7.信息与机电工程系:设置有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方向)、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应用电子技术、设置有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整形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电子技术等14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实训基地学院拥有现代园区示范型、有限公司经营型、教学工场研发型、基本技能训练型等多种模式的教学实训基地。其中,现代农业技术展示中心(八桂田园)是一个集引种试验、生产示范、技术推广、教学实习、科普教育和旅游观光为一体的校内现代园区示范型生产性实训基地;广西绿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绿信会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亚金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院内企业是有限公司经营型生产性实训基地。生物技术(应用园艺)实训基地、畜牧兽医实训基地、食品加工技术实训基地、种子生产与经营实训基地等4个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生物技术(应用园艺方向)实训基地、畜牧兽医实训基地、农林技术与管理实训基地、食品生物技术实训基地、建筑技术(城市园林方向)实训基地、机电设备维修实训基地、农产品营销实训基地等7个实训基地被认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此外,有100多家农业龙头企业及科研院所与学院建立了合作关系,成为学院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教学成果学院坚持以内涵建设促发展的道路,持续不断地加强教学改革。2014年9月,学院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获奖项目名称为:《高职食品类专业“六位一体”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及实践教学改革》和《高职畜牧兽医专业“双主体、六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获奖成果数占当年广西高职院校获奖总数的1/4)。2009年至今,学院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一等奖3项)。《果树生产技术》《养猪与猪病防治》《食品工程操作单元》等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并获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立项;《养猪与猪病防治》《动物防疫与检疫技术》《果树生产技术》《植物细胞工程》《植物与植物生理》《食品工程操作单元》《食品工艺》《食品分离纯化技术》《管理学基础》等9门课程被评为广西高校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人才培养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职业技能培养。近年来,学院各系(部)均与区内外多家企业实施“订单”培养,积极与企业合力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2018年6月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自治区首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单位。2018年8月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三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单位。学生专业基础扎实,学生综合能力明显提高。2010年以来,组织学生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3项(2011年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项目、2011年植物组织培养比赛项目、2018年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项目)、二等奖8项、三等奖13项,参加广西职业技能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21项;组织学生申报学院创新研究课题达332项;每年获得各种奖助学金的比例超过30%。荣获2016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获一等奖1项,1人获2016年度全国高职学生“劲牌阳光奖学金”特别奖、“践行工匠精神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7届毕业生“双证书”率达94.04%,初次就业率平均达93.12%,2005-2015年学院连续11年获得“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6-2017年连续2年获得“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2017年7月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被评定为广西高校 “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016年5月学院团委获得广西“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科研成果学院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2002年以来,承担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服务项目各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0项、地厅级科研项目113项;获广西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2008年12月《玉米优质、早熟、耐旱南6047自交系选育及其应用》项目、2010年12月《高产、优质、多抗、高配合力玉米自交系南99的选育与应用》项目)和广西自然科学奖1项(2011年1月《广西瘿螨总科系统分类研究》项目);通过广西农作物品种审定22个(其中玉米新品种13个、水稻新品种2个、西(甜)瓜新品种3个、果树新品种4个);学院教职工获得国家专利授权13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实用新型8件、外观设计1件)。通过广西成果鉴定6项;教师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93篇,被SCI、EI等收录14篇;教师担任副主编以上出版的教材、著作138部,其中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6部,获广西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4部。2012年11月,学院作物研究所被自治区科技厅认定为第二批自治区农业良种培育中心--“广西玉米良种培育中心”。

国际合作学院抓住中国—东盟合作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机遇,与东盟国家及港台地区在学生留学派遣、农业科技交流、人员互访培训等多个领域开展合作。2002年7月学院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实施农业科教‘走出去’战略试点工作”单位,2012年7月,国家农业部在学院挂牌成立了“中国—东盟农业培训中心”。多年来,学院先后与越南、老挝、印尼、缅甸、柬埔寨、菲律宾和泰国等东盟国家在互派师生办学、农业技术研发、农业成果与作物品种推广、农业生产试验示范、人员培训及境外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中,学院为越南、老挝、柬埔寨、菲律宾、埃塞俄比亚等东盟及非洲国家的各级农业部门、科技部门、农业研究单位、院校以及农民举办各类农业技术及管理培训班共91期,培训学员2104人次;学院分别在老挝、越南、印尼、缅甸等国家合作共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6个,开展了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并接受数以千计的当地农业院校的教师、学生、技术人员和农民到基地锻炼实习或受训;学院与越南海防大学、泰国吞武里皇家大学、泰国曼谷北部大学、老挝国立大学农学院、台湾大仁科技大学等东盟国家及港台地区的14所高校建立了教育合作伙伴关系,学院共派出学生1100多人到越南、泰国等国家及港台地区留学,派出了教师50多人次到越南、泰国、菲律宾、老挝等东盟国家的高校访学或任教,接收东盟国家的高校教师100多人次来学院任教或访学。

社会服务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扶贫培训基地、广西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广西水库移民培训基地,并挂牌成立了广西新型职业农民学院。2012年以来,学院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水库移民局等政府部门及地方合作,举办各类培训班228期,培训24861人。开展“三农”服务工作,组织科技团队和学生志愿者开展“三下乡”活动,多次获得“全区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03年11月获得“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称号;积极开展献血等公益活动,2016年5月学院获得驻邕高校无偿献血促进单位一等奖。先后派出23名干部参加自治区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第一书记派驻和精准扶贫工作;有46名教师被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南宁市科技技术局聘为贫困县、贫困村科技特派员。学院先后获全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动三农发展”先进单位称号、全国妇联/李嘉诚基金会的启璞计划——农村“两委”女干部培训试点项目优秀执行奖。

继续教育学院搭建高职、本科立交桥,帮助学生提升学历,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举办农学、会计、农林经济管理、动物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园林、园艺等20个专业的现代远程教育“高中起点升专科”与 “专科起点升本科” 学历提升班;与 广西大学 合作举办畜牧兽医、农学、工程造价管理、园林、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食品安全与品控、食品科学与工程等9个专业“自学考试专科衔接本科”的学历提升教育本科班。同时,学院自身开设有“作物生产技术、园艺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食品加工技术、市场营销”等专业的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历层次的函授教育,能满足高中层次人员提升学历及学习专科知识的需要。长期以来,学院积极承担自治区教育厅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任务, 2017年11月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认为“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承担单位优质省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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