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大学专科招生简章_南京海事大学专科招生简章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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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参与这个关于南京海事大学专科招生简章的问题集合。作为一个对此领域有一定了解的人,我将以客观和全面的方式回答每个问题,并分享一些相关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
文章目录列表:
1.南京海事大学专科招生简章2.上海海事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高注册入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江苏省)
4.高校招生简章为什么这么重要?
5.南京海事学院招初中毕业生吗

南京海事大学专科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大连海事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连海事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国家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上报交通运输部和教育部审批。
第九条 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坚持优化生源结构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为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0.5%,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使用前由录取业务组根据录取情况提出具体使用需求,经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优先向生源数量相对较多、质量较好的地区倾斜,录取结束后向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报告使用结果。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
第十二条 性别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救助与打捞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学校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三、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部分招生专业的特殊说明
一、轮机工程专业
1.轮机工程专业分为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分别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进行录取。
2.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分设海上方向和海洋装备技术与管理方向,新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
3.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交通运输专业
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外贸运输方向和港口经营与管理方向。
2.分专业方向选择时,两个方向均按照本年级交通运输专业学生总数1/2的比例确定人数,依据学生本人专业志愿,按照前三学期学习成绩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法学专业
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海商法方向和国际经济法方向。
2.分专业方向选择时,海商法方向和国际经济法方向分别按照招收本年级法学专业学生总数2/3和1/3的比例确定人数,依据学生本人专业志愿,按照前三学期学习成绩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七条 根据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序,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A、B,必测4C;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条 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一是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二是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
第二十一条 关于保送生、自主招生、港澳台等特殊类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关类别招生章程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按照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 学校收费标准暂定为:
一、学费标准
1.25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
2.4700元/生?学年:交通管理、物流管理专业。
3.480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法学专业。
4.5200元/生?学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英语、日语专业。
5.4600元/生?学年:其他所有本科专业。
二、住宿费标准
1.学生的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分为1000元/生?学年和1200元/生?学年两种标准。
2.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专业、学生性别统一安排住宿。
三、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标准根据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以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五、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就业不上船工作的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应向学校偿还专业奖学金并补足与非航海类专业学费差额。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爱心互助?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扶贫助学体系,并注册成立了?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博联助学基金会?、?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五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
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0411-84727233
传真:0411-84724303
纪检电话:0411-84729225
招生网址:
学校网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海事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海事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201306)。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海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海事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交通管理(航运管理)
本科
4年
30人
物流管理
本科
4年
3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交通管理(航运管理)、物流管理两个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的现实情况,学校为了最大努力守护考生和老师的健康安全,根据上海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学校将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考生的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3月13日-22日,我校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
(4)3月23日-30日,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公布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院校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按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单科成绩分数较高的考生优先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预录取考生、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于3月31日—4月2日通过网上进行录取专业信息登记。候补资格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多种校外奖学金、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8408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mtu.edu.cn
招生处(办)官网:/咨询电话:021—38284395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春季高考录取的学生将于当年9月份入校报到,报到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高注册入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江苏省)
一、学院基本情况
1.招生代码:1311
2.学院全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4.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年限:三年
6.学院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二、学院简介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于1960年,隶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学院座落于风景秀丽的长三角地区最适宜人居的花园城市、著名的教育之乡?江苏省南通市,位于苏通长江大桥北翼、上海一小时经济圈。学院是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建设优秀等级单位、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
学院紧密结合江苏交通运输产业和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设置专业,办学特色鲜明。现设有航海、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工程、管理信息、机电、人文艺术等7个系49个专业;建有一批国家重点专业、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近万人,成人学历教育学员2000多人,年短期职业培训规模达2万人次以上。学院校园占地面积近1000亩,校舍建筑面积达34万多平方米。建有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南通市重点实验室;建有江苏省船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省市级科技服务机构13个;建有40多个校内实训基地、200多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与企业合作共建有?海澜之舟?等5条生产性教学实习船。
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学生升学渠道顺畅,可通过?专升本?、?专接本?、?专转本?等形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同时学院与 上海交通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艺术学院、 扬州大学 等高校开辟专本对接通道,在校学生或毕业生在学院即可参加对应高校的深造,符合条件者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学院构建?学院助困、社会帮扶、心灵关爱、互助成才、感恩回报?五位一体的爱心工程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俭学、订单企业助学款等多项奖助学措施,奖助措施完善,奖助学覆盖面达60%以上。
学院积极实施?订单式?等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企合作,实行?双证书?制度,学生毕业时能同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毕业生综合素质高、职业能力强,深受国内外用人单位欢迎。学院毕业生整体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就业率高、就业对口率高、就业质量高,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
三、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所属系部
计划数
学费
备注
1
钢结构建造技术
船舶与海洋工程系
23
5300元/年
2
集装箱运输管理
管理信息系
24
5300元/年
3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交通工程系
23
5300元/年
合计
70
注:最终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定公布为准。
四、注册条件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的普高学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有关标准执行。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学院提出注册申请。
2.录取原则: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数成绩之和(不含附加分)、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对男女生比例要求:学院所有注册入学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4.优录政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
(1)在高中阶段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的考生;
(2)在高中阶段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一门达B级及以上的考生;
(4)在高中阶段具有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5)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
(6)由所在中学推荐,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优良、思想道德表现突出的考生。
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普高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学院招生办。优先录取考生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执行。
六、学历证书
注册入学的学生与统招入学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文凭也完全相同。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费:以省物价局核定公布为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住宿费:A类1400元/年、B类1200元/年。
八、附则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九、****
学院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咨询电话:0513-85960968、85960868(兼传真)、13485113866
网 址:
电子邮箱:zhaosheng@ntsc.edu.cn
QQ: 2894540465
学院网址/微信二维码:
高校招生简章为什么这么重要?
每年的四月份左右,各大院校的招生简章将陆续公布。
如果说填报志愿的关键在于了解高校,那么招生章程就是考生了解高校的一个重要窗口。只有认真读懂招生章程,理解录取规则,才能扬长避短,更合理地填报高考志愿。不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的十大误区之一。为此,小编整理了读懂招生章程的七要点,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什么是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我国相关教育法规和教育部要求制订的,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因此,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既是对高校的一种约束,也为考生创造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
考生家长容易将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混淆,虽然两者只是一字之差,但却有很大差别。招生简章中的内容没有经过审核备案,不具备规范作用,只能作为报考时的一般参考资料,其重要性远不如招生章程。
章程中包含哪些内容?去哪儿找?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招生章程作为高校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向社会公示。根据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每年4月、5月)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公示。考生可以从本省市招办下发的材料中查看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怎么看?
1看高校情况。
解读招生章程,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院系及专业设置情况、师资状况、科研水平及成果、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及去向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通过这些,考生就可以对想要了解的高校有个大致的认识。
2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部分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在2013年的招生章程中,清华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就明确规定,只有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在专业录取时,按考生实际高考分数安排专业。
3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被高校提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的调档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各高校为了既顺利完成招生计划又保证招生质量,调档比例一般都在100%-120%之间。如《山东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就明确了提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一般按照不超过我校在省份公布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一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省份模拟投档情况,原则上按105%左右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4看非一志愿录取方法。
很多学校的招生章程中都会写有这样一句话,“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一些考生家长读不懂,其实这句话可以这样来理解:如果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院校完全可以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不再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院校则通过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才能完成招生计划。实际上,很多热门高校的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可能性很小。所以,考生家长不要一看到这句话想当然地理解为该校招收二志愿考生,而是要查看其近三年的录取情况,看其是否招收二志愿考生,招收的比例有多少。
另外,还有预留计划的情况。有一些院校为了招收高分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也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如2014年北京化工大学在京预留3%左右的计划用于招收二志愿的理工类高分考生。但这种招收二志愿考生的预留计划是非常少的。
5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可参看高校分配专业有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所以,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6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两种方式: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外语成绩的具体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对语文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这在高校的招生章程中也会有详细的体现。如2013年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章程中规定:“理科试验班(基础学科试点班)专业只招有该专业志愿考生,且考生的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应达到满分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或高考数学单科成绩排名达到本省区投档考生数的前百分之五十。”
7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招生专业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的比例、对于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信息,考生也要了解。如上海海事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中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规定为:“航海技术专业在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招收部分女生,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行业用工限制)。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招生院校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另一种是招生院校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查看招生简章时,一定要看的有七个要点,总结一下:
1.查询高校的基本情况,构建初步印象。
2.查看“加分项”条款,不同院校的加分要求不同。
3.查看投档比例降低调档率,一般高校在100%-120%之间。
4.查看院校近年“非一志愿”录取方法。
5.查看专业录取原则,不同院校专业录取规则不同。
6.一些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单科成绩有要求,填报时须注意。
7.专业/院校性质不同,对于考生的身体素质要求也不同。
除了以上七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可能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考生和家长也要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请直接咨询高校招办。
锦宏高考
南京海事学院招初中毕业生吗
没有的,高中毕业后可以,如果只想做海员,成绩不好的话可以去上2+2,上两年海事大学的专科,考完相应的船员资格考试,就可以去航运公司,工作还是很好找的,就是以后可能在海上呆的时间长点,因为回陆地没有本科生毕业的有优势,上面说的这些可能对你有用。希望可以实现你的梦想!
好了,今天关于“南京海事大学专科招生简章”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南京海事大学专科招生简章”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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